根据中央组织部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老干部党组织建设的指示精神,使老干部党建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总支在老干部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结合老同志特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党总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领导离退休党支部和在职人员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总支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总支的重要工作由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按分工组织实施。涉及行政工作的重要事务,需经党总支委员会研究。
三、党总支书记根据党委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主持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安排部署党员学习、党员教育、组织发展、评选先进及其它有关工作。
四、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指导离退休党支部和在职人员党支部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
五、按时收缴党费,及时将收缴的党费上交党委组织部。
六、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党总支主要领导要不定期向校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取得上级党委的支持与帮助。
七、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科级干部及一般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
八、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九、充分调动老党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政治优势,在关心下一代、老有所为中发挥重要作用。
十、做好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党费交纳制度
一、按期交纳党费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增强党性观念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党员以工资收入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础,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三、原则上党员每月上交一次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委会同意,可以预交或补交,但一次预交或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五、以支部为单位每月收缴一次党费交处党总支,处党总支每月向校组织部交纳一次党费。总支、支部不得截留党费。
六、每季度各支部对支部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处总支对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外出必须向党支部报告,原则上外出一个月以下的以口头形式报告,一个月以上须以书面形式报告。
二、对外出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以下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参加当地党组织活动。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有固定地点,要将他们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外出地点不固定的,支部应与他们经常保持联系,协助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具体情况。
三、党员应自觉与支部联系,及时汇报思想等情况,接受党组织监督,并按期交纳党费。
四、对流入的党员,总支要及时弄清情况并进行登记,要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纳入党支部的有效管理,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联系党员制度
一、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特建立联系党员制度。
二、党总支委员要重点联系1-2个支部,定期了解党员的思想、生活和身体状况以及所联系支部的工作情况。
三、支部委员要重点联系1-2名有特殊困难的党员,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切实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老同志的心坎上。
四、党员要定期联系1-2名非党离退休干部,一方面要关心他们的生活,为他们排忧解难;另一方面要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党支部建设。
五、党总支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总支委员、支部委员联系党员工作汇报及党员联系非党离退休干部工作汇报。对于在联系党员和联系非党群众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予以表彰和鼓励,并将联系党员和联系非党群众工作,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报告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发扬党内民主和更充分地体现党务公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报告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书记每半年向总支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两次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党员的监督。
二、报告要从实际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杜绝走过场,避免流于形式。
三、将落实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作为向党员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四、结合不同时期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要求,加强对党员组织生活方面的教育和监督,把党员是否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向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五、处党总支要定期向校党委汇报工作,主动争取上级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组织生活制度
一、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广大党员监督。
二、党支部每两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工作,进行党员教育,过党的组织生活以及发展党员等党务工作。
三、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定期上党课。
四、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五、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六、党总支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促进工作。采取党内、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听取意见,制定改进措施。
理论学习制度
一、处中心组坚持每月组织一次理论学习,要求总支委员及支部书记参加。
二、学习要突出重点,紧密联系实际。在内容上应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在形式上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讨论与专题辅导相结合,要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
三、每个中心组成员要建立学习专用笔记本,记录学习重点和学习心得。
四、每次学习参学率不得低于90%,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时,要履行请假手续,并要事后补课。
五、党支部组织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并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事先将学习时间、地点、学习内容等通知党总支联系成员。
六、党总支和各支部的理论学习,都要实行严格的考勤,并将理论学习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